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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委编办“三个重点”防范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

红网时刻 通讯员 张轶丽 衡阳报道

近年来,衡山县委编办坚持抓细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贯彻,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严防机构编制事项“条条干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学深悟透+宣传培训”,重点从源头上做好预防

衡山县委编办认真组织学习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相关政策规定,对中央编办、省委编办近年来通报的涉及“条条干预”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防止在机构编制动议、论证过程中作为机构编制审批依据;坚持贯彻中央关于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部署,编印《机构编制常用法规文件选编》发放至县直各部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调研走访、部门间工作对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关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及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关于严禁部门“条条干预”机构编制事项有关规定的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严守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健全机制+部门联动”,重点从程序上做好规范

衡山县委编办紧扣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具体要求,对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把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审批前置条件之一,事先审查该单位是否存在“条条干预”问题,如有或还没整改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同时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单位的工作衔接,明确凡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提前报编办进行审查。未经编办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各单位不得向县委、县政府提请审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合法合规,防范干预事项发生。

“日常监管+专项督查”,重点从执纪上做好落实

衡山县委编办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系统功能,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县委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等工作,适时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上级业务部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电话通知、领导批示、口头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和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条条干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张轶丽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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