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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公安查处一起恶意诽谤公职人员案件,3人被抓

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三人接受询问。

红网时刻衡阳9月13日讯(通讯员 田徵翯)近日,衡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恶意诽谤公职人员案件,廖某、罗某某、张某某三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31日,衡南县公安局接宝盖镇党委干部罗某现场报警,称有人化名“胡武”向县直机关单位、宝盖镇政府、各村组负责人投递举报信,举报其收受贿赂、任人唯亲、乱作为等七个方面违法违纪问题,属恶意诽谤,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安排由治安大队联合网安大队、刑侦大队、宝盖派出所办理此案,遏制歪风邪气,为干事者正名!

办案民警通过视频追踪,笔迹鉴定等技术手段,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廖某、罗某某、张某某等三人。9月7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三人接受询问。

经查明,宝盖镇的廖某、罗某某因挖塘工程、晋升主任科员等问题对罗某心生不满,为达到将罗某调离宝盖镇的目的,便合谋编造举报信。信中内容均靠道听途说以及凭空捏造,未经任何考证也无任何事实依据,打印一百份后便通过张某某邮寄给县直机关、各乡镇负责人以及宝盖镇政府、站所、村组负责人,给罗某本人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精神压力和名誉损害,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运转及政府形象。

9月8日,廖某、罗某某、张某某因对他人诽谤,被衡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进拘留所后,无时无刻不在反省,万分后悔自己干了这么‘愚蠢’的事,肠子都悔青了。”在与公安民警谈心谈话时,廖某难以控制情绪抽泣起来:“祖上三代都没有进过这里!没想到自己给抹了黑,以后做任何事都要切记不要冲动,不能违法、犯法。”

检举控告是党员、群众的权利,但一定要依规依纪依法、客观真实、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公安机关告诫广大群众,如果为了一己私利或宣泄私愤等目的,而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红网

作者:田徵翯

编辑:王新凤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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