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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检察:不诉帮教,助力花季少女再向阳

红网时刻衡阳1月10日讯(通讯员 周明 黄怡峰 记者 宋美君)“谢谢大家能给我这个机会,我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规定,也会好好学习参加高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时,小丽(化名)情不自已,不停道谢。

小丽是一名高三生,2022年9月5日凌晨,独自在家的她错过了早起闹铃,因害怕升旗仪式迟到,情急之下驾驶家中的电动三轮车赶去了学校。此时天刚蒙蒙亮,电动车的车灯出现故障无法照明,着急的小丽竟没发现路边的老人,将其撞倒在地。第一时间下车联系母亲后,小丽哭着扶起老人的头试图缓解老人的难受,直到老人家属到达现场,将老人送往医院。小丽的叔叔接到消息立马赶来,因与老人家属相熟,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让小丽先去上学,自己留在现场处理。后来,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小丽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局主动投案。

衡南县检察院未检专干周明回忆:“这起案件移送到我院审查起诉后,我很担心,小丽正处在人生关键的转折点——高考复习攻坚期,一旦起诉势必会对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之后的人生轨迹。”

“我想尽最大的努力挽救和帮助这个孩子。”周明表示。在查阅案卷资料和进行社会调查后发现,小丽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在校表现优异,曾多次荣获“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从无违法犯罪行为。

于是,周明充当起双方的沟通“桥梁”,帮助小丽家积极争取老人家属的谅解。经过多次登门致歉,以及商定的赔偿金额到位,同时为小丽的前途考虑,老人家属最终同意签下刑事和解协议和谅解书,请求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可小丽却因为此事心理压力过大,出现了厌学情绪。

为缓解她的心理压力,周明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及上门走访鼓励劝慰她,并联系县妇联委托一名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帮助。

为使事情尽快尘埃落定,真正让小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周明向院领导报告后,快速组织案件讨论,在半个月内对她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予以犯罪记录封存。

“小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我们认为父母监护不到位是造成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周明说。

2022年12月30日,周明组织小丽的父母、外公外婆召开家庭教育座谈会,向小丽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履行好监护职责。同时要求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加强与小丽的沟通交流,并积极引导她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元旦刚过,我就接到她的电话,说现在已经调整好了心态,回到了学校积极备考,还说到时候要给我们报喜,祝她金榜题名!”周明笑着说。

来源:红网

作者:周明 黄怡峰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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