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驾驶人将辅警手臂撕咬至淤青。
红网时刻衡阳2月24日讯(记者 宋美君 实习生 龚文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到法律保护,然而总有人肆意挑战法律权威。近日,衡阳一男子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被执勤交警依法查处,男子不仅不配合,还肘击、撕咬交警。最终,犯罪嫌疑人冯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
2月22日上午,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鼓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在中山北路衡湘公路二桥桥下路段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10点左右,冯某驾驶电动车由南至北行驶,由于冯某未佩戴头盔和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当场依法拦停。
在被交警现场告知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后,该电动车驾驶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还以各种理由进行争辩,说其“安装遮阳伞是为了让车上的物品不被雨水淋湿”。冯某见各种说辞无用,恼羞成怒,冲下电动车用力肘击身旁执勤辅警。执勤民辅警合力将其控制准备带至警车时,冯某趁其不备,一口咬中辅警手臂,虽然隔着几件衣服将辅警手臂撕咬至淤青。男子不罢不休还直接下地打滚撒泼。
交警立即将情况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并通知了辖区派出所。随后,派出所针对冯某袭警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龚文博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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