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3月31日讯(通讯员 文名远)“感谢雁峰法院和承办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近十年的欠款,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日前,被告胡某在雁峰法院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将57余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罗某等四名原告,罗某一行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至此,四起持续十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罗某等四名原告系经营装修材料的个体工商户。2013年7月,被告胡某分别向罗某等四人购买装修材料,共计80余万元,其中57万余元一直未付清。此后,罗某等人多次催要装修材料款无果,遂于2023年3月14日起诉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在详细了解案情、充分征询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认为该案具备调解条件,便从被告经营现状、双方经济困难等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法理和情理,耐心开展面对面沟通调解,使双方充分了解调解结案在减少程序、降低成本和提升履行效率等方面具有的优势,增进其和解意愿;释明买卖合同纠纷所涉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积极理性参与沟通,及时调整调解方向,逐步缩小双方意见差距,形成合理预期。在法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于2023年3月29日兑付所欠款项57余万元。
2023年3月29日下午15时,吴某如期来到雁峰法院,向罗某等四人现场一次性兑付现金57余万元。
诚信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雁峰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引导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今年以来,雁峰法院巧用调解高效妥善化解了一批案件,既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也提高了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名远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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