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3月3日讯(通讯员 张海波)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科技法庭,远程审理7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网络犯罪,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
公诉机关指控单某、张某、刘某、乔某、简某、高某、廖某7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将其所有的银行卡提供他人支付结算帮助。期间,该7名被告人卡内流入诈骗金额为50万至200万不等,违法所得5000元至12000元不等。公诉机关分别指控7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出售、出借本人实名办理银行卡,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7名被告人都是取保候审在外省,北有吉林的,南有广西的,因路途和经济等原因导致被告人现场开庭审理困难重重。为保障刑事审判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采用“云上法庭”远程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通过“云上法庭”参与庭审,控、辩、审三方隔山隔海就能开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有序展开,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7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予以当庭宣判。
衡阳市南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智能化,将科技嵌入庭审,打破了传统庭审空间的限制,发挥了高效、便捷、特殊时期零接触的优势,抓好案件审理,提升审判质效。
来源:红网
作者:张海波
编辑:王新凤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