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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有奖,抛荒追责! 石鼓区2023年粮食生产奖惩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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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石鼓区委农村工作暨田长制工作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4月11日讯(记者 王敏 通讯员 程曦)4月11日,记者从2023年石鼓区委农村工作暨田长制工作会议获悉,该区全年粮食计划播种面积1.6万亩,早稻稳定在0.8万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0.02万亩以上,油菜种植面积0.65万亩以上。

会上,石鼓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石鼓区2023年度粮食生产奖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面向石鼓区内从事粮食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提倡水稻种植面积实行“单改双”,鼓励镇街培育粮食生产村级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大户,引导主体、农户积极种植优质稻,试种高产低镉水稻、再生稻品种,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遏制耕地抛荒,农村土地承包者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方案》明确,村组集体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发包的农村土地另行发包。

具体的奖励政策分为三部分:

1、落实上级政策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按单季105元/亩、双季175元/亩,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按不低于省定标准直接补贴到实际种粮者,对全区早稻种植者发放一次性种粮补贴。

2.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完成早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上按100元/亩奖励早稻秧苗补贴(不含直播),完成年度双季稻种植30亩以上的再奖励400元/亩(早、晚稻均达到30亩以上)。

3.支持土地结构制宜种植。对水系破坏无法种植水稻的耕地完成大豆种植30亩(单季)以上的奖励100元/亩。

为严格奖惩,该区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区对相关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对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各项粮食生产工作指标考核任务的优秀镇(街道)进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粮食耕种面积减少和出现严重抛荒的相关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实行约谈及问责。

会上,衡阳市政协副主席、石鼓区委书记颜和平充分肯定了去年石鼓农业农村工作。针对接下来的粮食生产工作,他表示,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工作要求,抓好春耕生产,推广双季稻种植,开展新增耕地“春苗”行动,力争9月底前完成耕地恢复任务260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石鼓农业产业知名度、影响力不断增强,成功申报国家产业强镇、湖南省产业强镇项目,获评湖南省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是衡阳市近郊乡村休闲旅游的新高地、衡阳市菜篮子工程重要基地,发展势头强劲。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程曦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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