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损毁交通设施,被交警查获。
红网时刻衡阳4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少蓉)4月12日,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峰大队快速查处2起故意损毁交通设施案,两男子被查获并处罚款。
事发地点位于雁峰区蒸阳南路六一小学门口附近的人行横道,今年以来,此地的中央隔离桩已经维护了十余次,仍经常损坏,造成缺口,导致电动车穿插通行,秩序混乱的同时还埋下交通事故隐患,并且严重影响衡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雁峰交警多次在路口附近巡逻提醒,但收效甚微。为此,雁峰交警一中队中队长陈轶明带队加大视频巡逻力度,通过多日调查,发现4月6日8时32分和17时34分两个时间点,分别有两个电动车驾驶人涉嫌故意损坏隔离桩,最终找到驾驶员朱某与何某,在铁证下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当交警问其损坏原因时,他们均表示在明知人行横道设置隔离桩是不允许电动车通行的情况下,他们接送学校小孩时,为图省时方便,又不愿到前方掉头,便从斑马线隔离桩中间强行通过,导致隔离桩不断损坏。
朱某与何某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财产损失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由于积极履行赔付义务,雁峰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两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一个文明城市的基本配置,需要每一个市民共同爱护和维护。切勿故意损毁、涂改交通设施,一经查获必追究法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发现破坏交通设施或其他公私财物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少蓉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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