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16日讯(通讯员 周思君)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2年,伍某向李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到期后还款。经李某多次催收后无果,于2015年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伍某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于2016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伍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伍某的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调查清楚,发现被执行人伍某长期在外务工,无固定住所,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但执行法官从未放弃对被执行人伍某的查找。
近日,获知被执行人伍某回老家,衡南县法院迅速将被执行人伍某传唤到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执行法官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工作,被执行人伍某最终意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多方筹借资金65000元当场兑付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李某也自愿与被执行人伍某和解,放弃剩余利息请求。至此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近年来,衡南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融合,灵活运用执行手段,用法、理、情相融的执行方式,刚柔并济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在彰显法院公正执行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周思君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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