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红网时刻衡阳5月18日讯(通讯员 刘集军 王勤 邹健 记者 宋美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衡阳县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情况如何? 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4月起至明年5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纵深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5月1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强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晓林、朱斌,副县长龙红军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新生作动员报告。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小辉宣读了工作方案。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全县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自查情况。
近年来,衡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先后获得国家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湖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县、湖南乡村振兴“十大”优秀案例典型县等殊荣。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脱贫户14096户44159人,监测户1094户3034人。
根据《衡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从今年4月起至明年5月止,由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组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对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强村集体经济等情况、健全乡村治理长效机制、细化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情况等6个方面的情况。整个执法检查分前期准备、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会议审议及整改落实等五个阶段进行。
会议指出,要加强学习,坚持法治思维,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优化作风,注重检查实效,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要互相配合,凝聚强大合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全力配合检查,坚决整改问题,努力提升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水平,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刘集军 王勤 邹健 宋美君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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