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兰芳)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联动祁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能动司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成功调处一起涉企业与农户的光伏产业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农户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感谢法院对我们企业工作的支持!”“谢谢法院设身处地为这个案件节约诉讼成本!”当事人连连赞叹道。
2022年10月,衡阳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家集新型能源光伏开发、应用、设计与安装于一体的科技公司)与祁东县石亭子镇石亭子村村民黄某达成了《意向合同》及《阳光户用光伏电站运营合同》,由某光伏公司租用黄某家楼顶安装光伏发电板。某光伏公司运送材料至黄某处后对材料进行了裁剪、焊接及其他施工。尔后,黄某以家人反对为由不同意公司继续安装,双方因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某光伏公司诉诸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法庭收到该案诉讼材料后发现,案件诉讼标的虽小,但既涉及企业利益,又涉及农户利益,双方因裁剪、焊接的材料及施工价格争执不下,某光伏公司诉请黄某赔偿全部材料费和人工费,黄某认为没有安装完成,不存在赔偿。黄土铺法庭法官认为案情较为简单,但关键在于涉案损失的价格认定。该案一度陷入诉讼僵局,如果对外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价格认证,案件诉讼成本必定增加,且会拖延案件办理周期,不利于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黄土铺法庭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立即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委派至调解机构--祁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进行处理。
祁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调解员接受委托后,与承办法官、村干部到安装现场查勘了解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仍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于祁东县价格认证中心不受理民事案件的价格鉴定,法官与立案庭(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沟通,提出能否尝试由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案损失出具专家意见。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再次征求当事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向祁东县价格认证中心发送《询价函》,由价格认证中心具有资质的评估师对该案出具客观、公正意见。祁东县价格认证中心接受询价函经过研究决定,最终就该案折损价值出具了《询价回复函》。2023年5月10日,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与原、被告反复沟通,某光伏公司与黄某在庭审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现场兑付。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作为“互联网+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打破区域、部门和层级信息壁垒,重塑解纷格局,为老百姓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一站式在线解纷服务。祁东法院始终坚持先行先试,最大限度地集约全县各个乡镇、各个职能部门的调解资源,并集成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做到“一平台调解、全流程在线、菜单式服务、一体化解纷”。此次委派过程中,祁东法院依据法治思维和方式,全力整合资源,有效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不仅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更是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解纷效率。2023年1月至5月,祁东法院已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在线委派调解案件31件,成功率达84.62%。
下一步,祁东法院在“总对总”框架下,继续努力搭建多渠道纠纷调解工作室、诉源治理工作站与“总对总”特邀调解组织沟通的桥梁,通过在线委派,实现“线上+线下”双轨调解、“基层+基层”联动调解,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初始状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效率和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陈兰芳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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