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26日讯(通讯员 石娜)“感谢贵院对我公司建设工程合规管理的中肯建议。我公司决定对甲公司(化名)实行3年同类型工程的市场禁入,并已从制度、合同、监管、执行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防范工程领域非法分包转包。”近日,衡阳中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得到某通信公司的积极回应。
衡阳中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现,某通信公司将一施工项目发包给甲公司后,甲公司又将该项目以劳务分包的形式转包乙公司(化名),违法收取分包费,乙公司再违法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致使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事件并引发系列诉讼案件。
为强化诉源治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衡阳中院向招标单位某通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并加强对工程项目在承包单位资质审核、招标投标、转包分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杜绝违法转包分包。
收到司法建议后,某通信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面核查招标及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如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和支付双监管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自建智慧系统信息化管理、实时线上监督稽核等,确保承包商严格执行驻地管理要求,从源头杜绝非法分包转包乱象,维护建设工程领域正常秩序。
下一步,衡阳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来源:红网
作者:石娜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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