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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谐

红网时刻衡阳10月16日讯(通讯员 陈剑 饶文星)“谢谢你们,历时这么久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终于解决了。”近日,石鼓法院温情执结一起企业合同纠纷案,为企业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当事人点赞。

2017年,某装饰工程公司与王某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合作内容及工程款结算方式。之后,装饰工程公司因王某未支付工程款将其诉至法院,王某则认为工程完成度与诉请工程款不匹配不予结算,并就房屋施工质量对该公司提出反诉。案件经二审终审,法院依法判决在抵扣相关费用后,王某还应支付工程款10万余元。王某仍不服,心里憋着一股气,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装饰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的房屋。

执行干警通过仔细翻阅案卷,了解到该案纠纷历时较长、双方矛盾激烈,考虑到直接拍卖王某的房屋可能会引起更激烈的矛盾,在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全面查控其财产后,没有立即启动评估拍卖流程。执行干警联系王某就判决书、鉴定书等内容充分释法说理,并就执行工作流程作解释说明,说明没有立即拍卖其房屋的原因,还选取网上类似的工程施工案例向其普法,并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交流。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终于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并未偏袒任何一方,执行法院也充分考虑和保障自己的权益,在执行程序中没有强制执行其房产,而是不断释法说理,积攒了6年的“那股气”终于被消解,“谢谢法官,我想通了,我服从法院的判决”。最终,王某提前支取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向装饰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该案执行和解完毕。

来源:红网

作者:陈剑 饶文星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646754/50/13164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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