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13讯(通讯员 张宝发)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土壤,雁峰法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案件中,始终秉持着调解优先,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的理念。近期,雁峰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涉企追偿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B公司从原告A公司转包了衡阳某地新建仓库地面装修刷漆工程。2023年6月11日,B某公司雇佣的工人李某进入该工程工地施工,2023年6月16日,李某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意外身亡。事故发生后,经派出所调解,A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A公司垫付90万元赔偿款。原告A公司支付赔偿款后,认为被告B公司作为死者李某的雇主,也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原告A公司有权向被告B公司追偿,原告A公司遂要求被告B公司支付部分赔偿款项。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雁峰区法院。
法官接收到该案后,仔细了解了原告的诉请,认真分析了双方间的法律义务关系,理清了双方之间的争议焦点。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又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且被告B公司是为中小企业。为了妥善化解矛盾,不影响双方之间以后合作,促进让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向其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该案顺利审结。
近年来,雁峰法院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快速高效化解企业矛盾,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双赢,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来源:红网
作者:张宝发
编辑:阳正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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