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6日讯(通讯员 李珊)近日,衡阳市有一名在省内外流浪乞讨多年的祁东籍残疾人张某某,在衡阳市救助管理站的救助下,已自愿返乡,其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保障。
通过信息比对核实,流浪乞讨人员张某某,男,未婚,患有一级肢体残疾,系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因13岁那年患小儿麻痹症导致一级肢体残疾,长期在外流浪乞讨,各救助站进行多次临时救助,其后又反反复复到省内外流浪。此次,通过市救助管理站“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在上街巡查的过程中发现其在街面乞讨,张某某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反复、耐心的劝导下,由最初的思想不通,有抵触情绪转变为同意接受救助,由该站干部职工护送至户籍地。
同时,市救助管理站为做好源头治理,主动联系张某某户籍所在地县救助站及当地村、镇两级职能部门,当地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给予了张某某临时救助金1000元,配合相关部门收集信息资料,为其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让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乡镇民政部门请了两名护工照料其生活并嘱咐其保护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勿再外出乞讨。通过政府的帮扶和关爱,张某某本人表示以后不再外出流浪乞讨,该站将持续保持对张某某的关注,链接社会志愿者对其进行回访,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市救助管理站提醒广大巿民朋友关注流浪乞讨弱势群体,如有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时,告知或引导其向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求助;发现突发疾病、患危重症和疑似精神障碍的流浪乞讨人员时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市救助管理站24小时救助热线(0734-8516000)进行求助;当发现职业乞讨人员,请保持理性,不要直接施舍钱物,劝导其到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来源:红网
作者:李珊
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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