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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城说法 ㉙ | “祭祀”闹剧

精彩提示:

【正文】人好好活着,却突然发现自己“被死亡”?

【同期】有人磕头,有人送花,还留言“永垂不朽”。

【正文】活人被网络祭奠,谁在扮演“黑白无常”?

【同期】审核机制形同虚设、内容审核把关不严

【正文】网上祭祀的法律和道德边界该如何厘清?敬请收看《雁城说法》清明特别节目

“祭祀”闹剧

【演播室】

大家好,欢迎走进由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大型普法栏目《雁城说法》。“人还活着,却被放在网络平台上祭拜”,近年来,网络上活人被“祭祀”的现象频频发生。今天的节目,我们来关注清明节特别话题。

【正文】

2023年清明前的一天,小钱(化名)收到朋友发来的一张照片,说自己的头像被做成了“遗照”,起初她以为是“恶作剧”,并未理睬。

【同期声】小钱市民

但是不久后有亲朋好友接二连三过来询问,我登录到那个祭祀网站,才发现居然有人用我的名字和照片,在上面创建了一个纪念馆,还有人磕头,有人送花,还留言“永垂不朽”。当时心理压力很大,几天没有睡好觉。

【正文】

自己明明还活得好好的,却被人在网络平台建立纪念馆“祭奠”,小钱十分愤怒,并越想越生气,于是发朋友圈谴责发布者,并表示要收集证据追查到底。

【同期声】小钱市民

我的一位朋友就联系我,说他在网上发现这样一个祭祀平台,声称可以免费申请纪念馆,用我资料填了一个,没想到还真的发出去了。我不能理解的是,创建纪念馆这么严肃的事,平台完全不审核的吗?

【正文】

小钱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能被朋友放到网络平台祭奠,是因为平台审核不严导致的,因此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平台能受到严惩。

2023年6月2日,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经核实发现:“怀某纪念”APP可随意创建去世人员纪念馆,用户申请建馆不需要提供死者身份证明,甚至输入活人姓名、照片等信息都可创建成功。

【同期声】罗超衡阳市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存在审核机制形同虚设、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以及对用户发布的违法信息,未采取处置措施等违法行为,导致用户违法信息在网上扩散,纪念馆存在“活人被祭拜”“随意立网碑建网墓”等问题。

【正文】

随后,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网站作出了责令改正(限期整改30日,暂停新用户注册30日,自行暂停下载服务30日),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嘉宾访谈环节】

主持人: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冬梅,您好。

肖冬梅: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小钱明明好好活着的,却因个人信息被泄露,自己的照片变成了网上的“死亡证明”,这种事情搁谁身上都会觉得委屈和难受,可以说是无妄之灾,您觉得这种伤害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肖冬梅: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平台的不作为和“供灵”人的恶意。

首先,不管“供灵”人与小钱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怨结,即便是出于无心,但拿着别人的照片,去平台上设立纪念馆,这种方式显然失德,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

其次,作为祭祀网络平台,疏于管理、对于入馆信息审查不够严格,诸如胡编乱造、恶意祭奠、造谣他人死亡等等情况,也间接造成了对当事人的精神损害。

作为网络祭祀平台,应严格审查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或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等,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对他人人格进行侵害。

主持人:如果平台没有尽到这些义务,造成他人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平台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肖冬梅:首先,从行政责任而言,网信部门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整改、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

其次,如果平台未对其注册用户在网上发布的违法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也未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放任其扩散,导致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需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字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主持人:如果遭遇网络侵权,我们该如何来维权呢?

肖冬梅:发现自己被网络侵权,第一时间采用公证保全侵权链接、数据鉴定等方式将电子证据予以固定。同时要求相关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防止自身合法权益被继续侵害。

其次,我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的行为如果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发现相关平台未尽到自己的管理义务或者不能提供真实信息造成侵权人无法确认的,也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主持人:我们如何来规范网络祭祀行为,推动其走向绿色和文明呢?

肖冬梅:要规范网络祭祀活动,首先要加快网络祭祀专项立法,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外,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网络祭祀进行规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虽然经历了2012年的修订,但仍聚焦传统殡葬行业,对于网络祭祀这一新生事物,还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规范。

在建立健全网络祭祀法规的同时,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网上祭奠平台、纪念馆的监督管理,做到设立有审核、运行有检查、违规有惩戒,避免出现“野蛮生长”的局面。

【演播室】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祭祀也要依法依规。今天的《雁城说法》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会。

来源:红网

作者: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谭倩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646948/95/14842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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