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结下的“仇怨”就这样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化为乌有。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6日讯(通讯员 刘天宝)“噼里啪啦……”,金秋十月的小镇,忽地响起一阵清脆的鞭炮声,将街坊们从家里纷纷勾了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这起因一条轮胎引发的邻里侵权纠纷,在衡南县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与岐山司法所的共同调解下,被告符某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向原告王某家公开赔礼道歉,自此,邻里之间结下的“仇怨”就这样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化为乌有。
原、被告是镇上的隔壁邻居,两家都从事着祭祀用品出售生意,因生意竞争双方长期存在着矛盾。2025年清明节的前一天,原告发现停在被告店旁空门面前的自家货车轮胎被人为恶意戳破,遂报警处理,后派出所经调查认定系被告符某所为。原来,符某认为王某家的货车本可停放在自家门面前,却故意选择停在符某隔壁空门面地上,从而阻碍行人视线,影响了自家生意,加上两家之前多有摩擦,心怀怨念,冲动之下破坏王某车胎,酿成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八千余元。
岐山法庭受案后,庭长意识到本案双方系隔壁邻居,处理不好只会造成两家矛盾进一步加剧,影响邻里和谐,便联合司法所多次到原、被告两家店里调处,分别对双方释法析理。一条轮胎赔八千?工作人员耐心为原告分析,因自己原因延误补、换胎造成的损失,法律不予支持赔偿;对于被告,工作人员则严正告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必须赔偿合理损失。同时,劝解双方作为商家,应以和为贵,作为街坊,应以睦为耀。经过法庭、司法所坚持不懈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被告认识到了错误,原告也考虑到邻里和谐,双方达成了调解,被告书写道歉书并按当地习俗放鞭炮向原告赔礼道歉,原告则放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鞭炮声里,双方终于解开心结、握手言和。
近年来,岐山法庭充分运用衡南法院首倡的“五联共建”工作机制,主动运用庭所、庭村等模式,联合多方力量,合力治理基层民事纠纷,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司法、“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
来源:红网
作者:刘天宝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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