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3日讯(通讯员 包一峰)案外人黄某以其与被执行人倪某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由,占用廖某名下房屋。执行干警线下多次组织协商、沟通未果,将腾房公告张贴在醒目处,但案外人黄某态度恶劣,无视腾房公告,在宽限期内未将房屋腾空,导致房屋交接停滞。
为妥善解决房屋交付问题,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近日,衡阳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催告无果后,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案外人黄某所在地耒阳市开展跨区域执行。面对黄某此前沟通中多次情绪激动的情况,执行局提前研判风险,制定详细腾退预案,明确人员分工与应对措施,确保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执行现场,干警们向黄某释明“若拒不搬离将强制腾退,并追究法律责任”,但其仍态度强硬,拒绝配合,法院依法将黄某拘传至衡阳县法院。黄某才明白这不是“吓唬”而是“动真格”。在法律的威慑下,黄某态度逐渐松动,最终表示愿意配合腾退,执行干警全程监督黄某完成腾房。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衡阳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各种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着力破解执行中不动产移交的“难点”“堵点”,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
作者:包一峰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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