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衡阳市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为进一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日前,衡阳市对几起因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
衡阳市珠晖区畜牧水产站站长刘辉,因对该区和平乡湖东村松山、象山村居民小组境内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存在监管失职,被给予免职处理,由区纪委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大队、环保局因对该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监管不力,由区纪委给予区城管大队工作人员申世荣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贺兴龙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城管大队教导员邓和平、区环保局局长席兴平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衡东县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三樟镇塘源村(长塘)油膏厂无环保设施,影响周边居民和学生的投诉件,责成三樟镇党委书记刘春圆、镇长陈佳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向附近村民作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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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