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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压实乡镇纪委书记责任
常宁市: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压实乡镇纪委书记责任
2017-05-15 08:50:48 字号:

  “仔细研读考核办法后,作为乡镇纪委书记,感觉自己的责任更大了、压力更重了,以后一定要更好的投入主业,种好‘责任田’、站好‘监督岗’。”常宁市烟洲镇纪委书记易楠对笔者说道。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管理和监督,压实“两个责任”,聚焦执纪审查,激发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创新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常宁市纪委制定了《常宁市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年度考核办法》,压实乡镇纪委书记责任。

  据悉,该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设置4个加分项目、7个减分项目、3个“一票否决”项,分为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两个方面,工作业绩占70分,主要依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案件查办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作风占30分,主要包括按要求参加会议、培训,按时限上报材料(含信息),服从调配完成临时性工作,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

  同时,该市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考核办法规定,全市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评先、交流、提拔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给予约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建议市委给予调整岗位或免职处理。

  “在专职专岗的基础上,出台年度考核的办法,有助于推动基层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放下包袱开展工作,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掷地有声。”常宁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说。(常宁市纪委)

来源:常宁市纪委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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