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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全面开启派驻纪检组“探照灯”
衡山:全面开启派驻纪检组“探照灯”
2017-11-13 17:44:30 字号: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通讯员 梁贤法 衡阳分站记者 宋美君)  今天,记者从衡山县纪委获悉,今年以来,衡山县全力抓好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9个派驻纪检组进驻各单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到10月份,派驻纪检组已收到信访和问题线索8件,立案2件,开展“三公经费”普查发现问题5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衡山县委加强派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标准,严格把握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多次召开会议作出明确要求。按照选优配强、人岗相适的原则,做好派驻机构人员的选配、补充等工作。2017年9月底,全县9家派驻机构落实人员编制3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18名正副组长全部就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程序进行选调配,严把新进人员的政治关、素质关、身体关。

  同时,衡山县纪委制定领导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组制度,县纪委常委和监察局副局长每人分管领导联系1个派驻纪检组;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3个派驻纪检组,具体指导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派驻纪检工作月报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派驻纪检组工作例会。县纪委协调有关单位领导,为9个派驻纪检组解决了办公室、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并启动了“走读式”谈话室规范化建设。

  为帮助派驻机构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迅速打开工作新局面,衡山县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建立纪检监察业务轮训机制。县纪委于11月组织派驻纪检组干部到县委党校参加业务培训班;轮流抽调派驻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各职能室跟班,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参与办案。

  在加强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方面,衡山县派驻机构立足工作实际,以开展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十项措施、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详细了解进驻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扶贫结对帮扶、专项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为精准监督奠定了基础。10月份,县纪委协调派驻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督查15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9人,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成效初显。

来源:红网

作者:梁贤法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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