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9月19日讯(通讯员 曹广峰 赵芝兰)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民生、涉企案件,通过灵活执行手段,兼顾民生优先与保护市场主体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向某玻璃厂的39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24万元,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保障民生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双赢。
该执行案件系一起某玻璃厂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对这起涉“民生”“营商环境”案件,衡东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经走访调查得知,因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积重难返,导致资金断裂,无法正常发放民工工资,引发了职工与企业间的矛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本着贯彻落实中央“促生产、保民生、优环境”的理念,执行干警没有简单地查封、扣押企业的生产厂房、机械设备,而是通过活查封,允许其继续使用生产设备,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同时,衡东县人民法院秉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第一时间将企业筹集的24万元工资款分别发放到39名民工手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涉民生”和“涉营商环境”案件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责任在肩。衡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涉民生”和“涉营商环境”案件中,用实际行动诠释保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作为和司法担当,实现了保障民生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双赢”。
来源:红网
作者:曹广峰 赵芝兰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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