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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红网时刻衡阳12月5日讯(记者 王敏)近日,衡南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松江镇满金村党总支部书记张尤华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衡南县松江镇满金村村民陈祖常、陈顺强父子为陈顺强入党一事到张尤华家中拜年,并送去一条价值230元左右的黄色芙蓉王香烟、两瓶价值120元左右的白酒及1000元现金红包。2018年8月,张尤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东支干渠管理所所长王晓宏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春节,县东支干渠管理所向职工发放春节团拜红包58个,共计11600元。2015年,县东支干渠管理所共发放考勤补助184480元。违反规定用公款1620元购买、赠送礼品。王晓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贴193780元予以收缴。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石珊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8/12/05/4030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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