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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执行法官耐心调解 20年积案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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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

红网时刻衡阳12月28日讯(通讯员 朱志军 记者 宋美君)近日,当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拿着现金交到申请人夏某手中,这对多年的“老冤家”握手言和,一起历时20年的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案在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执结。

该案纠纷起始于1999年1月,被执行人李某因纠纷致申请人夏某面部烧伤,鉴定为轻伤,构成六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夏某经济损失52953元。

案件生效后,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义务。夏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李某在服刑,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一直未执行到位。

2020年12月,该案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得知李某出狱后在家里以种菜维持生计,抚养小孩,经济也比较困难。执行法官认真研究案情,数次分别找夏某、李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诚意打动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和解。

为促成和解,执行法官主动邀请被执行人的兄妹协助工作,并动员被执行人亲属给予援助,力求解决被执行人履行难问题。

调解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释明当今社会讲诚信的大环境下,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承担的不良影响,让他们明白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李某的兄妹答应借钱给李某偿还该笔赔偿款,申请人也作出适当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一起历时20年的损害赔偿终于得以和解,当事人双方也化干戈为玉帛让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在当地引起良好反响。

近年来,常宁市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和解工作,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强化执行措施,注重工作艺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彰显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努力确保每一个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朱志军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0/12/28/8796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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