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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一被告人因租赁实名银行卡被依法提起公诉

红网时刻衡阳11月23日讯(通讯员 刘海燕 记者 王敏)实名制银行卡竟成为“商品”租售,不法分子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购买或租赁他人实名制银行卡以及电话卡用于电信诈骗,所谓的“正规买卖”,实际可能已经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2021年7月29日,王某将自己名下4张银行卡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一并出租给他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2万元,王某名下4张银行出租期间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经查实,37名被害人被骗共计10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利用他人实名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等实施不法勾当,出售、出租、出借实名制认证信息容易泄露个人隐私,还可能涉嫌犯罪。因此,呼吁广大市民务必认识到售租借实名制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风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切勿贪图小利而忘乎所以,以免害人害己。

来源:红网

作者:刘海燕 王敏

编辑:石珊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1/11/23/10423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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