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红网时刻衡阳5月31日讯(通讯员 张峰)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该院特别邀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区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此次听证会。
“对方这么多人,我持刀伤人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要判我刑?”刑事申诉人欧某某激动地向听证员们说道。
2016年8月27日22时许,刑事申诉人欧某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口角、争执,持刀致使二人重伤二级。案发后,欧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2017年2月22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欧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欧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018年10月,申诉人欧某某因受刑事处罚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后,心中一直不服,认为自己之前的伤害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并先后向省委巡视组、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等部门提出申诉,经相关机关释法说理后未能息诉罢访。2022年3月,欧某某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申请。
听证会上,原案承办检察官、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欧某某的疑惑进行解答;听证员们在充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当场发表了听证意见,并从第三方角度对欧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最终,欧某某表示多年心结已解,认同法院判决,愿意息诉罢访。
近年来,石鼓区检察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愁盼,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使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来源:红网
作者:张峰
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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