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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劳动仲裁:3小时速调四起经济补偿纠纷案 高效解纷促和谐

红网时刻新闻1月29日讯(通讯员 文海剑)1月29日上午,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室内,纸笔划过纸张的沙沙声、轻声的沟通协商声交织,仲裁工作人员穿梭于劳资双方之间,从9时到12时,短短三小时,四起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争议案件接连成功调处,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涉案用人单位悉数承诺支付补偿金,合计金额17.69万元,让剑拔弩张的劳资矛盾化作握手言和的圆满。

“干了10多年,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劳动关系依法解除,经济补偿的事儿一直谈不拢,没想到一个上午就解决了。”拿到调解协议的劳动者陈女士长舒一口气。当天调处的四起案件,均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引发,当事人都盼着能快速解决纠纷,不用走漫长的仲裁诉讼程序。

调解室里,仲裁员先耐心倾听取双方陈述,把每起案件的工作年限、工资标准、争议焦点一一梳理清楚,再对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拿着纸笔为劳资双方一笔笔算清经济补偿的法定金额。面对用人单位的顾虑,仲裁员讲明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后果;针对劳动者的诉求,也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做好沟通疏导。

“背对背”沟通协商,“面对面”释法明理,仲裁员用接地气的话语拆解法律条文,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用人单位的实际难处,为每起案件量身定制支付方案。上午10时17分,第一起案件率先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承诺一次性支付补偿金;随后,其余三起案件也相继敲定。

上午11时57分,随着最后一份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四起经济补偿争议案全部调处完毕。劳动者们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容,用人单位负责人也对仲裁院的高效服务表示认可:“不用打官司,既解决了问题,也保住了和员工的情面,还不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这样的调解方式特别好。”

“小案不小办,经济补偿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是劳资关系和谐的关键。”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谷湘平表示,该院将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原则,对事实清楚的经济补偿类争议开辟“绿色通道”,用专业、高效、暖心的服务,让劳资双方的纠纷在源头化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筑牢县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红网

作者:文海剑

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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