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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驶”不得!雁峰交警查获两起醉驾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78mg/100ml。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2mg/100ml。

红网时刻衡阳4月17日讯(通讯员 谭涵方)酒驾醉驾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重大罪魁祸首,为全力保障路畅人安,近日,雁峰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春季攻势”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肇事突出的酒驾醉驾,形成严查严管严打高压态势。

4月14日21时10分许,雁峰交警在辖区一路段设点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时,见一名男子“面色红润”地驾驶着一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交警立马要求其靠边停车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78mg/100ml。经核实,驾驶人贺某仅持C1型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且摩托车还未上车牌,共存在未携带驾驶证、准驾不符、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路行驶、未佩戴头盔等4项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合并处以驾驶证记10分、罚款470元并扣留该摩托车的处罚,待其血检结果出来后如达到醉酒标准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小时后,雁峰交警在另一处检查点执勤时,查获一辆牌照为湘DC**7的小车驾驶员饶某,其吹气结果为13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民警了解,饶某的亲属曾于一年前同样因醉驾被雁峰交警查处过,可饶某并未从家人身上吸取教训,明知故犯,如今她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切勿因一时侥幸后悔终生。

来源:红网

作者:谭涵方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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